各有关单位: 为了表彰在我市科技进步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,做好2010年度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(以下简称“市科技进步奖”)的申报工作,根据《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》,现开始征集报奖项目。 奖励重点: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,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目标,重点奖励促进优势产业集群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形成壮大、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、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科技成果;围绕城市发展、服务业信息化、节能环保、低碳经济、农业五新技术等服务民生关注点等的重大成果。 为突出市科技进步奖对科技、经济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,自2010年起,市政府决定提高进步奖奖励金额,一等奖10万元、二等奖6万元和三等奖2万元。 具体通知及相关填报资料和要求,请下载以下附件,认真阅读后填报。
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