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根据省科技厅闽科高函〔2010〕89号文件通知,为加强对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,引导企业持续进行自主创新,为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做好准备工作,经研究,决定对已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组织辅导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辅导内容
1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文件解读;
2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研发费用归集、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内容解读;
3、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相关事项。
二、 参加对象
2008-2009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各1人。
三、时间和地点
第一场;8月4日上午8:30-11:30,福州西湖宾馆贵宾楼二楼聚贤厅,参加人员:鼓楼、台江、仓山、晋安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各1人(具体分组请按短信要求时间参加),会期半天。
第二场;8月4日下午15:00-18:00,福州西湖宾馆贵宾楼二楼聚贤厅,参加人员:马尾区及各县(市)高新技术企业技术、财务负责人各一人(具体分组请按短信要求时间参加),会期半天。
四、其他事项
1、辅导班不收取任何费用。参加辅导班人员食宿自理,自行安排。
2、联系方式:
联系人:叶巧,谢辉
电话:83363411,83332504
传真:83363411
福州市科学技术局高新工业处
二0一0年七月二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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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【下 一 篇】:
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的通知